交通信號燈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語言,由紅燈、綠燈、黃燈組成,通過時間和空間的分離來調節不同方向交通流的通行權,其作用是分開沖突交通流、減少擁堵和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交通信號燈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、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,并保持清晰、醒目、準確和完好,其服務對象包括機動車駕駛人、非機動車及行人。因此,交通信號燈不是為少數人服務的,而是為全體公民的安全出行服務的。同時,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,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。
二、信號燈的設置條件
根據2016年國家發布的《道路交通信號燈設置與安裝規范(GB 14886-2016)》文件,城市道路交叉口信號燈設置應滿足如下條件之一。
(1)路口類型條件
城市道路主干路與主干路平交的路口、城市道路主干路與次干路平交的路口、次干路與次干路相交的路口,必須布設信號燈;次干路與支路相交的路口、支路與支路相交的路口,可根據其他約束條件選擇布設信號燈。
(2)路口交通流量條件
路口機動車高峰小時流量超過表1列表所示數值時,或路口任意連續8h的機動車平均小時流量超過表2所列數值時,應設置信號燈。
(3)路口交通事故條件
3年內平均每年發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,從事故原因分析通過設置信號燈可避免發生事故的路口;或者3年內平均每年發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,必須設置交通信號燈。
(4)路口道路條件
當有機非分割線并且道路寬度大于15米,或者行人過街比較困難的地方應該布設信號燈。
三、信號燈設置的利與弊
交通控制信號的主要功能是在車輛相交叉處分配車輛通行權。但不幸的是,交通信號燈往往被許多人看成是能治理交叉口交通百病的靈丹妙藥。
最普遍的是把交通信號控制看成是主要的安全設施。實際上,能正確設計、合理設置和運行交通信號燈控制,是可以兼有改善交通效率和提高交通安全的效果,其優點主要有:減少交通沖突和事故(特別是直角相撞的事故)、增強交通安全,提高交叉口通行力;對交通流量大的交叉口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;使路權分配更加公平、合理、高效。
然而,事物都有兩面性,當交叉口的交通量很小時,交通信號燈控制與其他控制方式相比,會增加機動車的延誤;對于交通安全來說,使用交通信號燈控制后,交叉口主線上的追尾事故可能會有所增加;此外,不規范的信號配時方案,會增加交通延誤時間,并且存在潛在交通安全事故因素。